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海检宣报道: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5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雷某某在半年时间里,以做保姆为名,先后盗窃了11名雇主共计人民币6万多元的财物。 据雷某某交代,其从事保姆行业已有12年,一直都很守本分,但自从去年生下一私生子后,迫于抚养孩子的压力,便萌生了利用做保姆的便利,盗窃雇主家中财物的念头。 2010年9月,雷某某在广州市海珠区某大型楼盘的一户人家第一次作案得手。尝到甜头后,其便多次辗转广州海珠、天河、越秀、番禺等中心城区,以同样手法“找快钱”。她作案经常“速战速决”,最快的一次是在两小时内盗窃得手,然后便闪电式销声匿迹。其所盗财物更是五花八门,除现金外,还有戒指、耳环、金项链,虫草燕窝、五粮液以及高档数码产品等,涉案数额巨大。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家庭保姆盗窃案有呈多发的态势。2009年至今,仅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就审查起诉家庭保姆参与的盗窃案件21件26人。检察机关发现有三类家庭案发率较高。即老人独自在家为主的家庭、由保姆在家独自照看小孩的家庭和雇主在外而由保姆独自看守的家庭。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