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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长以购烟为名挪用公款获刑11年

时间:2012-02-16 02: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不到两年的时间,沙河市烟草局原局长贾志平,在民间四处借款逾百万元。日前,该案侦查终结并被移送起诉,任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贾志平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烟草局长四处借钱

  近段时间,一则题为《烟草局长借款千万,沙河百姓情何以堪》的帖子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沙河市烟草局原局长贾志平利用职务之便,打着单位购烟的幌子,自2008年1月到2010年1月,两年来向我们“借款”千万元之多,涉及到70多个家庭,贾局长理由是烟草的资金紧张,上半年存,下半年发放,有的甚至还盖有烟草局的公章。

  王某是沙河市一名教师。据其介绍,2009年他认识了贾志平,当时贾志平说倒卖香烟需要周转资金,并且承诺有高额的利息,所以王某就一次性借给贾志平90万元,“承诺两分的利息,一月一给。”然而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借钱后第一个月,贾志平就没有按时给付利息。看到情况不妙,王某赶紧找贾志平讨要本金,“但是他总是推,要不就说烟被查住了,要不就是还没有卖出去。”

  ■受害人达数十人

  王某只是受骗群体的一员。根据网民提供的名单显示,受骗人数达40多人,金额从几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受骗总额近一千万元。“我也是通过熟人介绍与其相识,本想帮其周转业务,或许还有利润还图,谁知竟是个陷阱。”2月9日上午,受骗50万元的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网民统计的数据可能还有些保守,“或许超千万元了”。

  据了解,被骗群众发现事情真相后,有的人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其告上法庭,有的人则无奈地选择等待。“有的商户家庭因此出现矛盾,郝某年纪大了,因此事得了脑血栓,姚某因此事患上眼病,有的精神受到不同程度的刺激。”

  ■有期徒刑11年

  记者了解到,贾志平在2010年1月3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依法逮捕。案发后,任县检察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快速出击,历时六个月,行程千余公里,多方取证,使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2月9日上午,记者从任县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贾志平提起公诉。经审理,任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贾志平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查,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1月间,贾志平为了其营利活动及个人开支,利用职务之便,以单位作担保向他人分三次借款111.63万元,以单位名义向他人借款三次39万元,两项共计挪用公款150.63万元,同时借贷双方订立攻守同盟。

  2011年12月,该案侦查终结并被移送起诉,任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贾志平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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