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驾公车上香”一事尚未平息,近日又有网友举报有公车出现在丽江景区,疑为官员旅游。2月7日,网友“柴米油妍”在华声论坛爆料,“周六我去束河古镇四方街时,看到一辆牌照为云OV2333的车招摇地停在了四方街上,开车人下车后开始畅游古镇,毫不避讳。” 曝光:公车私用 贴图显示,一辆黑色丰田商务车停在丽江四方街一商铺门口,车头悬挂的车牌号为“云OV2333”。经记者查证,该车系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行政用车。网帖发布后,马上招致网友一片嘘声。有的人甚至与此前发生的“驾公车上香”事件联系起来,认定为“又一个烧老百姓油钱的公务员!” 回应:事出有因 2月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与云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云南警方”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丽江市公安局新闻办已对此事件作出书面回复。 该回复称:“2012年2月4日,中国西部兰花博览会在丽江市开幕,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体民警及协管员都参与到开幕式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中。2月4日13时左右,参与开幕式安保工作的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李某因家中有急事,请假后驾驶‘云OV2333’号车回束河中和村(老四方街旁)家中。由于还要返回执勤,时间紧促,李某就直接将车停在了严禁停车的老四方街广场回家,15分钟后驾车返回执勤。” 据了解,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用车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华声在线记者 蒋小康 实习生 李游 链接 “公车上香”事件责任人被处分 据新华社2月8日电 来自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的消息表明,近日网曝的“云南公车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其中一辆涉事车的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责任,作出记过、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1月31日微博曝光“涉嫌公车上香”的车辆属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保卫处。事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回应了调查结果:1月23日下午4时许,该处职工赵某某接到其78岁母亲的电话,称其在盘龙寺上香时扭伤右脚踝关节,赵某某在经请示处领导同意后,驾驶该车前往盘龙寺将母亲接回家中。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