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 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两年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罗佳)俞某与阿英暗生情愫后同居,此后阿英把儿子跟母亲接回到她与俞某的“爱巢”,甚至还带回别的男人居住。俞某于是决定将阿英的儿子拐走以报复阿英。近日,南海区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年53岁的俞某,来自江西省余江县。几年前,俞某只身一人来到了南海大沥,一直从商。2010年底,他认识了阿英,后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在南海大沥黄岐某小区同居。后来,俞某才知道,阿英已有一名4岁的小孩小军(化名)。去年7月初,小军和阿英的母亲一起搬到了两人的“爱巢”里生活。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同年8月的一天,俞某发现阿英还带别的男人回家。被醋意冲昏了头脑的俞某决定报复阿英。 次日7时许,俞某准备去怀化提货,他声称带小军下楼买早餐,就将小军从南海带到广州,其间还关闭了手机。阿英打不通俞某电话,这才知道俞某拐走了小军,她急忙发短消息给俞某要求交还小军,但俞某发短消息表示拒绝。于是,阿英报了警。 在俞某拐走小军六个小时后,公安便抓获俞某,解救了小军。 说法:为何只判缓刑? 去年12月,南海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俞某用蒙骗的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和监护人,其行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俞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俞某的辩护律师则向法庭提交火车站领货凭证一张,表示其能证明,俞某购买去怀化的火车票是为了提货,并非为了拐骗小军,且俞某与小军母亲是恋人,阿英将别的男人带回家中居住,俞某才心生怨气想带走小军吓唬阿英。归案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近日,南海法院一审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