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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因幼子撕坏两页菜单遭索赔880元

时间:2012-02-21 10:0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北京2月19日电(记者魏薇)日前,顾客赵女士在北京市某餐厅用餐时,其幼子撕坏了两页菜单,被索赔880元钱。店方表示赔偿金是菜单的成本价,但赵女士觉得无法接受。多番协商未果后,赵女士支付了880元钱,随后向海淀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据了解,海淀消协受理了投诉,并将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双方调解。

  对于此类事件,如何同时保护商家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一定责任是合理的,但是责任一定要和损失相当。餐饮行业存在的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单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等 “霸王条款”违反公平原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面对现实生活中存在恶意加重消费者负担的现象,王前虎奉劝相关行业应当强化自律意识,不能把眼睛盯在既得利益上,这样只会让消费者远离自己。

  “天价菜单”不仅伤了消费者,更会伤了商家的经营之道。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告诉记者,“家长可能无法时刻关照到未成年人的行为,商家应当予以提醒。商家在财产受到损害时单方面提出不合理的赔偿必然会影响信誉。”面对此类事件,陈建民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解决:一是要求商家拿出菜单的成本证据,并根据折旧程度协商定价;二是消费者可以先拒绝支付赔偿,再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渠道解决;三是调解无效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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