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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拐走智障女以500元价格卖给他人当老婆

时间:2012-02-22 11:4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嘉锋 通讯员/张方针)夫妻搭档拐卖妇女,还以药物迷醉的手段入户抢劫事主。1月16日,佛冈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罗某荣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拐卖妇女罪、抢劫罪判处黄某平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7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间,罗某荣、黄某平夫妇先后5次拐卖阿芳、阿萍等4名妇女,其中3名患有精神分裂症或精神发育迟滞症,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拐骗回家后4名妇女均被关在其旧屋,数天后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钱卖给同村或附近的村民做老婆,从中得款5900元。

  2010年7月4日晚,黄某平以探望和劝说阿萍为由到刘某家过夜,当晚将事先准备好的安定药粉放进可乐中给刘某饮下,待刘某昏睡后劫取刘现金900元和价值130元的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荣、黄某平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黄某平还入户以药物麻醉的方法,致使被害人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数罪并罚;罗某荣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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