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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2名老板售卖罂粟拉面获刑

时间:2012-02-29 02: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据新华社2月22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家拉面馆因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籽)的“罂粟拉面”被关店查封,两拉面馆老板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拉面馆老板马某与朱某分别获刑9个月并被处罚金。

  去年6月,银川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15家拉面馆进行抽检,发现其中4家拉面馆的拉面汤内含有罂粟壳(籽)所含的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和吗啡成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即吊销这4家拉面馆的餐饮许可证,并将店面查封后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位于金凤区的两家分别是“津津有味”拉面馆和“真功夫”拉面馆。

  通过“津津有味”和“真功夫”拉面馆老板马某、朱某的供词发现,二人分别购买150克和100克罂粟籽研磨成粉后,用于调制拉面汤料。

  6月28日,马某和朱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先后被刑拘。涉嫌出售罂粟籽的“大名府”调料店老板刘某也被刑拘,随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3人正式批捕。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3名被告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3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朱某和刘某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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