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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拒爱遭毁容受害人称警方不鉴定伤情

时间:2012-03-03 11:4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受害人曝光称警方不鉴定伤情 律师认为

  结合医院诊断伤情鉴定应早做

  ●新闻点击

  “安徽合肥17岁少女拒爱遭毁容”案有了新进展,据媒体报道,周岩的小姨李云日前道出了他们曝光此事的真正原因:法医无法对周岩的伤情进行鉴定。

  李云说,2月20日,两名法医和两名民警来到家里。法医询问周岩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周岩妈妈回答,颈部还需进行二次手术。

  “如还需治疗便无法进行鉴定。”李云说,对这一说法她非常气愤,当场质疑要是孩子颈部永远治不好就永远不鉴定了?法医说,若家属非要做只能认定为轻伤。

  “若不进行伤情鉴定便无法开庭,这样拖下去周岩怎么办?”李云说,陶汝坤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5个月。2月21日周家主动到办案机关要求伤情鉴定,最终警方同意对周岩进行除颈部外其他部位的鉴定。

  据警方通报,周岩颈部可能需做二次手术,需在治疗终结后(涉及功能障碍的需三至六个月的康复)才能进行伤情鉴定。

  法律看点

  1.周岩目前能否做伤情鉴定? 2.伤情鉴定结果对量刑有什么影响?3.若无法进行伤情鉴定就无法进行审判吗?

  律师观点

  鉴定越早做越好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鱼剑锋律师认为,根据实践,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然可以做伤情鉴定。

  受害人伤情需要做进一步治疗在实践中是常见的情形,并不是要等到治疗结束了才可以进行鉴定,相反,在一般情况下,鉴定应当越早越好。法医应结合最初的医院诊断资料,并对受害人本人身体状况查看,根据国家规定的伤情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

  做伤情鉴定需要由办案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委托专门的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这是办案机关须履行的责任。

  可提附带民事诉讼

  鱼剑锋律师认为,伤情鉴定对公诉及审判有重大影响。只有伤情鉴定有结果了,才能提起公诉。

  法律对羁押期限的规定是:拘留后应在7日内报请批捕,特殊情况的最长可以延长到30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半月,法院审判的期限也是一个半月。但期限问题非常复杂,如果有退补等情况,时间就会更长。

  被害人在等待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审判的同时,还可就其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致重残量刑可超10年

  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有可能包括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其中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更大。

  判断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不仅要看犯罪嫌疑人怎么交代,更重要的是看行为人对其行为所持有的主观故意程度,即是想伤害别人还是想置人于死地。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伤情鉴定的结果与轻重对量刑有重大影响。在故意伤害罪中,如果是轻伤的话,量刑幅度应在三年以下考虑。如果达到重伤的话,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了严重残疾,根据本案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不排除法院可以在十年以上考虑。

  ●延伸阅读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文/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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