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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嘲笑杀死好友并焚尸

时间:2012-03-03 11: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聊天被取笑“性无能”后 男子竟对朋友痛下毒手还引火焚尸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梁耀南)有朋在家中聚,本是件开心乐事,但却仅仅因为闲聊时被朋友取笑为“性无能”,男子农某竟就痛下毒手,用刀杀害了朋友尹某,最后还引火焚尸灭迹。昨日,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该院已经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这起“横沥杀人焚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农某。

  据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被害人尹某与犯罪嫌疑人农某本是好朋友。今年1月下旬某一天的下午,两人因为许久没见,便相约到尹某位于横沥镇的出租屋内聚会。吃饭喝酒正在兴头上,两位好友不知怎的就谈到了“床上那点事儿”上,尹某问农某“有没有跟女朋友发生过性关系”,农某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没有”,尹某便开玩笑地嘲讽农某“性无能”。大概是这句略有点过火的玩笑话伤害了农某的“男性自尊心”,农某当场大发雷霆,并随手拿起身边的一个玻璃啤酒瓶就向尹某头部用力砸去,尹某当即晕倒在地。

  杀死好友后竟焚尸灭迹

  眼看前一分钟还在与自己把酒言欢的好朋友倒地不起,农某想到的竟不是如何救人,却担心日后会遭到尹某的报复。于是,农某不仅没有想办法给好友疗伤,还反而拿了一把利刃,一刀捅进了尹某的脖子。就这样,尹某就因为一句玩笑话,惨死在自己的家中。

  残忍的行为都做到如斯地步了,农某便已经丝毫不再在乎什么“故友旧情”了。农某确认血泊中的尹某已无气息后,就害怕自己的残忍行径总有一日会败露,于是他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将尹某的尸体焚烧灭迹,最后迅速离开案发现场,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然而,就在案发后的第二天,畏罪潜逃途中的农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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