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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敲诈小偷所偷财物获刑7个月

时间:2012-03-07 10: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王蔷) 高级白领因一时贪心,强行向堵在屋里的小偷索要“买路钱”。今天记者获悉,本是盗窃案受害者的朱某和妻子张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均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男青年朱某是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北京机构的职员,妻子张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京无业,二人租住在海淀区清河的一套出租房内。去年4月,小偷李某、王某窜至海淀区清河的出租房内,入户盗窃陈先生家中的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佳能数码相机一部、现金人民币800元。

  从陈先生家出来后,两人又溜到位于隔壁的朱某、张某家中,正准备拿走朱某、张某的笔记本电脑时,被恰好回家的朱某、张某发现,当场将两人堵在屋内。

  李某二人向朱某夫妇苦苦央求不要报警。朱某、张某经合计,要求对方将刚偷到手的笔记本电脑、相机及现金留下,否则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两名窃贼迫于无奈,只好留下“买路钱”。事后朱某夫妇将笔记本电脑送给亲戚使用,相机和700元现金都自己留用。

  事后,王某、李某再次实施盗窃被民警抓获。在讯问中,民警得到他们被朱某、张某敲诈勒索的线索,并顺藤摸瓜将朱某夫妇抓获。

  日前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2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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