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颜俏芸 袁洪生 见习记者 杨海涛报道:为承接工程,以高额利息向他人借款600余万元,不想资金链断裂。今年1月9日,潜逃2年的姚某在湖南省醴陵市落网。3月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全省公安机关破获194起非法集资类案件,涉案金额达3.01亿元,抓获68名犯罪嫌疑人。 高息借款潜逃2年落网 2006年7月,姚某找到大学同学谢晖(化名),称在吉安县承包了一个造价500余万元的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同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在两年时间里,谢晖先后12次将共计21.7万元借给了姚某。眼看借款期限已到,谢晖多次找到姚某,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 2011年8月5日,谢晖向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区分局报案。该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将姚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然而姚某自从2009年出逃后,与亲戚和朋友断绝了联系,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1月9日,姚某在湖南省醴陵市来龙门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时,被民警抓获。2月16日,姚某被批准逮捕。 向近20人借款600余万元 姚某是吉安市人,今年45岁,曾在某学院当老师。2005年,姚某嫌收入不高申请停薪留职,后到吉安多家公司任职。 2006年7月,姚某获悉吉安县某工程要装修,工程造价560余万元。为承包该工程,只有10万元的他,开始向亲戚、朋友借款,并许以高息。后来借钱对象甚至扩展到以前单位领导和学生家长。姚某交代,由于偿还欠款和高额利息,他入不敷出。2009年10月,姚某逃离吉安。据吉安警方统计,姚某一共向近20人高息借款,本金达600余万元,至今仍有330余万元(含利息)的债务没有还清。 2年破194起非法集资案 “姚某之所以能够取得多人信任,并不是他有多么高超的骗术,而是借钱者被高额利息和分红回报冲昏了头脑。”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民警刘念表示。 记者获悉,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全省公安机关破获194起非法集资类案件,涉案金额达3.01亿元,抓获68名犯罪嫌疑人。警方通过新法制报提醒广大市民,高回报的背后必然存在高风险,遇到这类情况须谨慎对待。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