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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接管道盗用天然气被公诉

时间:2012-07-17 02:1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张蕾) 一木材烘干厂因盗用天然气被人举报,该厂负责人黄某私接天然气管道被抓。经查,黄某盗用的天然气价值人民币160余万元。近日,朝阳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黄某在本市朝阳区投资开设了一家木材烘干厂。该厂于2010年7月将原用于生产的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并于2010年11月通气使用。

  2011年9月,北京市燃气集团第三分公司接举报称黄某有盗用燃气的行为,燃气公司员工于2011年10月对木材烘干厂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燃气流量计在锅炉运转的情况下不显示流量,而且在关掉燃气切断阀后,锅炉还可以正常工作。

  燃气公司员工在管道表房外的一个方井中发现一根管线,并装有一个阀门,经测试发现该管线及阀门就是不通过计量向锅炉输送燃气的管线。黄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计算,黄某盗用的天然气价值人民币16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本案中,黄某私接管道,盗用国家天然气资源,并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J0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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