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持刀入室抢劫案件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记者 卢新柱 通讯员 王国栋)2011年5月3日9时30分许,偃师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家住偃师市木材公司家属院的周某(女、51岁)报警:一陌生男子提一箱牛奶以访友为名进入家中,见只有其一人便凶相毕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恐吓,抢走5000元现金、黄金戒指、手表等物品。 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城关镇派出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工作,主抓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李保良,党委委员、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李宏宾,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张波军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同时抽调刑侦大队市区中队、城关镇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强力攻坚。 专案民警根据受害人对嫌疑人体貌特征及衣着的描述,重点对案发前后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经过细心比对、分析发现,案发时间段内,有一身穿白色长袖衬衫的男子符合嫌疑人特征,案发前该男子在木材公司家属院出现,案发后,该男子从木材公司家属院匆匆离去。市区中队长张俊照、侦查员杨江辉顺线侦查,先后查看了三联商厦门口、市政府门口、百货楼路口、人大门口、劳动街路口等三十余处视频监控,在人群中捕捉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特别是在查看三联商厦门口视频监控时,专案民警对监控画面中出现的半条腿进行分析、比对,确定为嫌疑人,继而顺嫌疑人行走路线一路追踪,最终精确的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槐庙村的租住地。专案民警张俊照、杨江辉、张先锋等人迅速对其抓捕,谁知嫌疑人于4日凌晨已搬家。经对其租住地房主询问,得知嫌疑人搬家时雇了两辆三轮车,专案民警经过对槐庙村附近的三轮车司机进行细致排查,获取了嫌疑人在新新村的租住地,专案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不间断蹲点守侯,于2011年5月10日下午5时将正准备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伟(男,40岁,家住偃师市缑氏镇)在偃师市市区博物馆附近抓获。经查,2009年夏天,犯罪嫌疑人李某伟在木材公司家属院游玩时,听到旁边人说周某的丈夫韩某在佃庄镇开了一个化工厂,很有钱。2011年4月李宏伟听说韩某于几个月前去世,因手里没钱,欠账太多,便起谋财之心,多次到受害人周某家附近进行踩点守候,5月3日早上8时许,李某伟提一箱牛奶以探望韩某为由进入周某家中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对持刀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伟已被偃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毛霞(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