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河南省公安厅将对各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及落实、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成效七个方面,这是我省对三年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集中检验和总结。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2010年9月6日,省公安厅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目标和成效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办案场所、执法监督考评机制、防止突出执法问题的能力、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制定了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召开的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禹州现场会上,省公安厅提出了年底前要实现“六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和做好七项重点工作的要求。会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围绕执法办案场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攻坚战。 此次检查,作为全省首次大规模集中检查验收,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一把手、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严格标准要求,确保检查结果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达到总结成绩、查找差距、推动工作的目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地要严格落实责任,防止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直接确定为零分,并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