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动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为确保此次战役顺利进行,以后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各警种日常警务内容,各级公安机关每周组织消防、治安、法制等警种和派出所,深度运用“整体作战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 此次行动紧盯国庆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将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分为亮剑、打违、治乱、守护、决战五个阶段行动。以消防安全“乱点”区域,公共娱乐场所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此外,该行动实行了“实名制”检查、“户籍化”管理,要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分包网格内每个社会单位、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的每一个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行动期间,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省公安厅将予以表彰;对表现特别优秀的,该记功的记功,该提前晋职的提前晋职。凡因部署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火灾的,辖区消防大队军政主官就地免职,支队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市公安局领导要到省厅说明情况;凡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