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中部五省第三届暨赣浙闽粤警务合作联席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以来中部五省警务合作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中部五省警务合作进行商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公安厅签订了《中部五省警务合作南昌议定书》,会议提名表决了河南省公安厅作为第四届中部五省警务合作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单位。 中部五省警务合作机制运行以来,河南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以中部五省警务合作机制为总体框架,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原则,坚持创新理念,将警务合作向基层延伸,与相邻的省级市、相邻省际县区建立对应协作关系,建立联系便捷、合作紧密、快速高效的“小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恶劣天气省际协作交通管制和消防区域性勤务协作等机制,规范警务合作协调。围绕实战,重点抓好联合打击、联合防范、联合控制、联合调解、联合勤务、联合整治,加强警务合作,提高合作效能,有效提高区域整体打防管控水平。 在未来的警务合作中,河南公安机关将与中部兄弟四省一道,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南昌议定书的要求,不断深化警务合作内涵,建立健全警务合作新机制,拓展警务合作广度和深度,规范警务合作内容,进一步推动中部五省警务合作向多领域、深层次、务实性方向开展,为维护中部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