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 代龙超 王兴海 海南东方边防支队新村边防派出所民警先后14次登门说理劝投,于3月3日,成功规劝2012年“6.7”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最后一名在逃人员招某投案,圆满结束了该案全部在逃人员的追捕抓逃工作。 2012年6月6日,新龙镇新村村民招某、吴某、陈某等人以其村中的闽达砖厂用地的土地权属归其所属的3个生产队所有为由,并称本届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发包给闽达砖厂经营,提出收回该地,不让闽达砖厂继续使用该地。其后,其3人伙同他人先后采取了阻工、拦路、挖地、砌墙、打横幅、恐吓威胁工人等方式,数次到闽达砖厂闹事,导致砖厂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招某、吴某、陈某等3人畏罪潜逃。 为尽早将“6.7”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画上圆满的句号,新村边防派出所加大追逃力度,并先后抓获了在逃人员吴某和陈某。但招某始终潜逃在外,为及时将招某抓捕归案,新村边防派出所民警始终发扬了有逃必抓的“清网行动”精神,从案发到今年2月,民警先后14次到招某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招某家属讲解投案自首宽大处理的法律政策,终于在民警第14次登门走访的感召下,招某家属同意将招某说服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