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海口3月1日电(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新部令相关要求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记分管理,有效减少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通行秩序逐步好转。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对64906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其中一次记12分的1014起、记6分的4095起、记3分的31671起。 该省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交警要加强路面管控,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严格、公平、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规定和操作规程。路面执勤民警不得将现场查获的应当记分的违法行为改为其他不记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违法处理窗口执法民警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录入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坚决杜绝规避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行为,对应当记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记分。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