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徐伟 透支信用卡本是很正常的消费行为,但好逸恶劳的黔江籍男青年王某某却打起了歪主意,利用办理的两张银行卡购买轿车、赌博等进行高消费疯狂使用,竟恶意透支金额达13万余元,且对发卡银行的催收置若罔闻。记者从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获悉,恶意透支巨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某黔江警方依法逮捕。 2012年12月26日,黔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工作人员报案,称家住黔江区冯家镇的居民王某恶意透支13万余元,经多次催交仍不归还,事后还失去了联系。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经侦支队迅速组织警力立案侦查。在银行的配合下,掌握了相关证据材料。然而,在对王某某实施抓捕时已发现其早已畏罪潜逃。民警随即开展追捕工作,加强了布控摸排力度,以掌握其藏匿的准确地点。2013年1月3日上午,民警在调查中获悉王某某的父亲知道儿子现在藏匿地址的线索后,便多次上门做王父的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法,动员其规劝儿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耐心的劝诫下,1月25日,王某某在父亲的带领下主动来到黔江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 经民警审理查明,现年21岁的王某某(男,黔江区冯家街道人,无业)于2011年7月5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其中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为12万元,另一张信用额度为3万元。在取得信用卡后,王某某于2011年8月20日使用1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在黔江亚欧车城购买了一辆价值119000元的东风牌小轿车,随后利用这两张信用卡到娱乐场所唱歌消费、到重庆购物、取现金用于赌博疯狂消费,最终欠下133875.24元的巨额债务。经发放信用卡的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多次催收,王某某仍不归还,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于2012年10月的一天畏罪潜逃躲债。归案后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后悔当初贪图一时的享乐无节制的使用信用卡购车、购物、赌博、唱歌等而没有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同时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2月6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某被黔江警方依法逮捕。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己是否有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须及时。不要像王某某一样毫无节制的使用信用卡消费,而无力偿还,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