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巡特警大队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各类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群众之间融洽、和谐。一是突显“快”字。要求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到达现场,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升级恶化。二是进行换位思考。要求民警在处理调解纠纷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工作中真正做到能够深入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生活,善于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换位思考问题,促进群众对民警的认可度,从而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可调解性。三是提高业务技能。针对当前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大队坚持把调解矛盾纠纷作为巡特警队员练兵的重要内容,对民警加强法律知识、语言表达、调解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四是坚决做到“公平公正”。要求民警要苦练调解硬功,保持清醒头脑,自始至终站在中间位置,不偏不倚,向各方当事人透之以情,晓之以理,融法、理、情于一体,积极争取做到怨了事结、定纷止争,不断促进睦邻友善、团结互助的环境氛围。 息县巡特警大队强化民警的“四种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更好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强化“法治”意识。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强烈的法律观念,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要求切实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严格理性、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形象”意识。要求民警注意通过文明、热情服务展示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到接待群众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回答问题耐心,不推诿扯皮,杜绝“横、冷、硬、推”的态度,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去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为杜绝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不断建立健全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结合执勤、接处警等日常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大队领导及时予以调查和答复,同时,推行执法责任倒查制,切实增强民警规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民警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教育、处罚与服务相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服务,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投稿人:信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责任编辑:毛霞(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