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荣获“全国平安畅通县区”称号_警营建设_商都网法制频道(3)
时间:2011-05-27 15:28
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四、规范事故处理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提高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率,减少群众信访,2010年大队在狠抓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紧紧抓住事故处理这一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切实提高事故办案质量和处理水平。
一是强化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警。为妥善解决警力不足与事故多发的矛盾,大队结合实际,将事故处理民警分成了三个事故处理小组,各执勤中队都配备了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值班备勤,确保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后,按出警时间要求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
二是规范基层民警综合素质。大队加大对基层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业务培训,使全体参训民警熟练掌握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并针对群众反应集中、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规范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投诉率和信访案件。
三是规范完善交通事故预警机制。为有效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水平,事故科认真组织研究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及趋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交通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分析事故成因,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措施,并积极主动的向市政府汇报道路安全状况。同时积极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继续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工作。
四是强化事故处理规范,提高办案质量。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处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按法定程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坚持事故责任认定集体讨论,轻微事故责任由办案民警认定,一般事故责任认定由大队分管领导参加,重大事故责任认定由大队长参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及因果关系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后,做出集体认定,最大限度的预防执法环节引发的信访案件。(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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