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邵胜杰 侯海燕)襄城县公安局汾陈派出所消息,调解作为公安机关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其地位已经日益显现。此项工作做得好,不仅能够营造辖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而且对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形象都大有裨益。连日来,河南省襄城县公安局汾陈派出所在该局交巡警特勤大队的配合下,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处理情况,推出“五法”原则强化日常治安纠纷调解工作。 固定证据法,要求民警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走访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查笔录等工作,通过调查取证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隔离调解法,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前来“帮忙”的亲朋好友隔离开来,防止亲朋好友鼓动双方当事人再次发生争吵致使纠纷升级。 情理交融法,主动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启发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促使他们愿意与民警交谈,从而达到成功调解纠纷的目的。 快速调解法,主要是针对那些起因简单、发生突然、情节后果轻微的矛盾纠纷案件。根据责任划分,指出当事人双方各自错误,让有过错或过错大的一方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 成本核算法,在调解的过程中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在分清事实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分析核算打架成本,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不法行为引发的后果,促使其冷静思考、权衡利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责任编辑:邱兴立(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