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邵胜杰 侯海燕)日前,襄城县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辖区实际,利用“四创新”,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 抓好工作理念的创新 要所民警在工作中坚持“调解也是执法”理念,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辖区民警的一项基本日常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切实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民警能够及时、有效、依法介入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 工作中,该所里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处理重大矛盾隐患和突发性事件,并积极协调乡村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强有力的矛盾纠纷化解合力,逐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确保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抓好预防方式的创新 坚持信息预防,切实加大辖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力度,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对可能引发大问题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力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努力避免“民转刑”案件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超前预防,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性质坚持做到超前介入,做到信息收集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抓好调解方法的创新 针对农村家庭邻里矛盾多发的情况,利用“换位”调解法。教育群众换位思考,多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成功化解了多起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 “三方到场”调解法。邀请当事人、当事人所在村组的村委会干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亲友“三方到场”,进行适时、适度的调解化解,使一些家庭邻里矛盾比较突出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民间参与”调解法。由辖区民警负责,以村、居委会为依托,积极号召一些懂政策、有能力、有威望、热心公益事业的老村民、老干部加入到调解队伍中,组建一支民间调解队伍。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切实加大家庭邻里纠纷的调处力度,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不上交。 责任编辑:邱兴立(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