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警务要闻 警营建设 案件直击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安 > 协查通报 >

贵州一记者遭通缉 警方称系一起恶性故意伤害案嫌疑

时间:2011-06-22 22:18来源:新华网-羊城晚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

  3日中午11时40分,贵阳市金阳新区世纪城金源购物广场门口发生一起恶性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经贵阳市公安局金阳分局查明,贵州都市报首席记者袁静有重大嫌疑。贵阳市公安局金阳分局4日发出通缉令,悬赏缉拿袁静。

  通缉令称,犯罪嫌疑人:袁静,男,汉族,1986年2月20日生,原籍贵州习水县良村镇良村村群兴组人,身份证号:522132198602205916,现暂住贵阳市煤矿村出租房,身高160CM,体型中等,平头,逃跑时戴黑框近视眼镜,穿深色长袖T恤,牛仔裤,背黑色挎包。

  警方希望知情者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警方将给予重奖,并为举报者保守秘密。(据黔中早报报道)

相关链接

  6月1日下午2点半,京华时报摄影记者王苡萱(女)和实习记者任海宁在正常采访此事过程中,被两名男子拖拽殴打,致任海宁鼻子流血,脖子多处被勒青。记者曾听到现场民警称,打人者为重案队刑警。

  事发时,王苡萱和任海宁在跳楼老人家的门口正常采访,当时门敞开着,警方在屋内勘查,并无警戒线。王苡萱拿出相机准备拍照,突然从房间内出来一名黑衣男子和一名穿浅蓝色短袖T恤的男子,黑衣男子喊道:“你们哪儿的?谁找你们来的?”王苡萱称:“我们是京华时报的记者。”对方道:“谁让你们来采访的?你们拍什么呢?赶紧走。”

  王苡萱询问对方身份,并询问对方是否为警察,穿浅蓝色短袖T恤的男子称:“我不是警察,我是流氓。”王苡萱称,黑衣男子冲过来夺她的相机,并说:“你拍着我们的人了,你必须给删了。”王苡萱表示这是正常采访,对方没有要求删照片的权利,并紧抱着相机。任海宁上前阻拦,并让王苡萱先走,黑衣男子从后方勒住任海宁的脖子,任海宁的鼻子被对方手肘击打出血。穿浅蓝色短袖T恤的男子扳住任海宁的腿,试图将他摔倒在地。“当时这个过程,现场的多名警察目睹,一位穿着制服的女警察看了一眼后将门关上。”王苡萱称。

\

实习记者任海宁颈部留下的伤痕。本报记者 王苡萱 摄

  在黑衣男子勒住任海宁时,王苡萱曾上前劝阻,并与对方有肢体冲突。据任海宁称,当时他被对方勒住后,感觉呼吸困难,鼻子被对方用手肘重击了一下,“鼻子开始流血,我的手被另一个人箍住,他试图夺我的手机,我来不及擦流下来的血”。

  事发后,记者拨打110报警。王苡萱称,她听到一名警察对出警的民警说,打人者是重案队的刑警。记者要求打人者出来对质,但两人一直待在事发房间内未出现。随后,王苡萱向警方督察反映此事,对方表示,记者可以先离开现场,他们调查核实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

  昨天晚上,朝阳警方称打人者是居民。

\

图片中的两名便衣男子抢记者相机,并打伤记者。本报记者 王苡萱 摄

    警方称两名打人警察已被停职,并向记者道歉。昨天下午4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报社,向报社领导及当事记者致以歉意并提出赔偿。分局方面表示,经连夜调查,民警在劝阻记者过程中确实存在动作和语言过激行为。目前,已将两名当事民警停职检查。报社对分局及时调查的结果和诚恳致歉的态度表示接受。双方还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沟通合作予以了充分交流。

  下午5点,在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和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上,发布了事情的处理结果。大部分网友评论称,警方反应速度灵敏,勇于承认错误,对此事处理态度值得认可。

编辑:卢红岩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