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记者 卢新柱 通讯员 王军卫 王春燕)5月12日上午,嵩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洛阳市醉驾第一案,公诉部门启动快诉办理机制,仅用2个小时就将被告人申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2岁的申某,2011年5月9日晚20时,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长安牌面包车行驶至洛栾快速通道嵩县中医院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豫CVQ070号小轿车追尾相撞,后申某被王某等人扭送到嵩县交警大队。经检测,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嵩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一名主诉检察官承办,通过快审、快诉,在受理案件后2个小时就完成全部审查起诉工作,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毛霞(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