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南宁检方:放鞭炮庆祝检察长离职事件系个人行为

时间:2011-06-22 22:2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6月8日晚间向媒体通报,6月1日上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

 

  今年5月31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交接,检察长陈国庆调至新的工作岗位。次日(6月1日)上午,在该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

  检方调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于6月1日6时20分进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悬挂条幅后燃放鞭炮。据称,该检察人员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表示后悔并作出了检讨。

  据检方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陈国庆5月31日调至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检方称,对该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袒护、坚决查处。同时,虚心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