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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唐兆果案还在重审时,他的前任董事长陈喜兰案一审也有了结果,记者获悉,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一审以陈喜兰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陈喜兰的定罪量刑部分和唐兆果一审时的定罪量刑部分简直一模一样”,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据芦淞区法院查明,陈喜兰在担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3.94万余元、5000美元。此外,陈喜兰在案发时被查获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1122.7万余元及7000美元。陈喜兰对其中216万余元、2000美元的财产不能够说明合法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一审判决后,因被告人陈喜兰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提起抗诉,该判决近日已经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