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张润明本人,其妻穆巧娥、其子张瑜,也因涉嫌单独或共同与张润明贪污、受贿。三人累计金额达4737.2万元人民币,同时被提起公诉。
今日(12日),记者从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阳煤集团交通运输部原总经理、阳泉市矿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张润明,因涉嫌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被该院提起公诉。其妻穆巧娥、其子张瑜,也因涉嫌单独和共同与张润明贪污、受贿,累计金额达4737.2万元人民币,同时被提起公诉。 张润明今年56岁,山西榆社县人,案发前,先后任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运输部总经理,阳泉市矿区第八届人大代表。2010年3月,因涉嫌受贿,被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张润明从2004年9月至2010年1月,在其任阳煤集团旗下的升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与阳泉矿区瑞峰装饰中心王春田 (另案处理)、浙江乔治白服饰公司驻阳泉个体业主郑思勋(另案处理)等人沆瀣一气,从经手的诸多工程项目中,在套取企业大量资金的同时,张润明还利用分管整个阳煤集团生活后勤系统的职权,以权谋私,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建设、土建施工、室内装修、水、电表购买、粮油采购、服装购置等过程中,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索贿。 从2004年,张润明任升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至2010年3月案发,单独或共同与其妻穆巧娥、其子张瑜,累计涉嫌总金额达4737.2万元,剔除其能够说明正当合法来源的之外,其中仅贪污、受贿高达1048.9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突破2803.39万元人民币,犯罪金额总计超过3850万余元。 据了解,张润明山西省阳泉市矿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资格此前已被依法终止。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张润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诉。(辛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