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疯狂的敛财嘴脸 “那个钱他拿回来后是他亲手放好,放在抽屉里面,然后弄成一扎一扎,十扎一捆,每扎十万元放在床底。到了一百万(元),他就叫我去银行存。” 杨光亮的妻子谢某在省纪委供述的这句话,让所有人印象深刻。 杨光亮到底是怎样敛得过亿家财的呢? 门道一:疯狂收受“红包” 具有经济核算师资格的杨光亮几乎把“做官”变成了“做生意”,不仅疯狂收受“红包”,还大肆索贿受贿,更把贪得的赃款变成本钱,让不义之财也“保值”“增值”参股分红,炒房炒股,甚至放高利贷获取暴利。 据杨光亮交代,从1987年任电白副县长开始,每年收受的“红包”约100万元,任电白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每年收受三四百万元,任茂名市副市长期间,每年收受120万元,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每年收益约350万元。自1987年任副县长至今收受的“红包”总计约5000万元。 门道二:大肆索贿受贿 在茂名官场有“大鳄鱼”之称的杨光亮,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收受“红包”。 1993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电白县某公司获得电白县那站新村两块共30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先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岑某贿送的22万元。 杨光亮在解决茂名市茂南二建土地纠纷案时,担任调解人,通过受人请托协调解封一块20亩的土地,杨光亮收受了相关三方贿赂共计650万元。 杨光亮在其任职期间还收受了林某等16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数额巨大。 门道三:热衷以赃生利 生意人、老板、经济核算师……这些标签,将杨光亮和其他腐败分子区别开来。他深谙“以钱生钱”、“以钱生利”的门道,热衷于把自己得来的不义之财用于投资和放贷,以达到赚取更多金钱的目的。 杨光亮似乎天生就是一个生意人。早在他担任电白县副县长时,就以收受的不义之财购车承包电白至茂名客运专线来赚钱。到茂名当上副市长后,他又以50万元参股茂名华海酒店,从2005年至案发,仅4年就分红40万元。 杨光亮还热衷于炒房,从1997年到2007年,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证的名字以及亲戚、情妇等人的名字先后在茂名、广州、珠海购入房产14套,并在茂名和深圳购地自建房屋两套用于出售或出租,截至案发时已售出房产5套、自建房1套。 杨光亮还将非法所得的巨款交给情妇刘某,让其代理购买了大量的股票、基金、国债等,自己在背后遥控指挥,投资生利。放贷生利也是杨光亮以赃敛财的主要手法。办案人员在起获的赃物中发现了几十张借条,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利息高出银行贷款数倍。(黄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