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企业家易犯“四宗罪” 多因“会送钱敢送钱”

时间:2011-07-02 14:0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业内专家称部分企业家不找市场找“保护伞”凸显法治环境不完善

    ● 国有企业负责人犯罪多涉  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

    ● 民营企业家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税收方面的犯罪,还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 企业家犯罪现象频出,既有个人因素,也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同时,与法治环境不无关系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56位的上海富豪颜立燕作出一审判决,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颜立燕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20万元。

    单依财富的累计程度而言,颜立燕在中国可以称得上企业家甚至是大企业家。但是,巨大财富在给他带来满足感的同时,也让他深陷诉讼。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因触犯各种罪名而入狱的“大商”不在少数。

    “近30年来,企业家的责与罚问题非常敏感,也非常重要。关于企业家犯罪的问题太多,不胜枚举。”作为颜立燕的代理律师,也曾经担任黄光裕辩护律师的田文昌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企业家易犯“四宗罪”

    田文昌告诉记者,近年来企业家涉罪大致有4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企业家因自己的行为不慎,或者是不遵守市场规则,或者不遵守法律故意走向犯罪。”田文昌说,这类情形是占了大多数。

    而第二种情况,则被田文昌称为“比较不应该发生、比较悲哀的情况”。

    “一些企业家由于不懂法律而犯罪,这些人不是有意地去践踏法律,而是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陷了进去。”田文昌说。

    “第三种情况是遭人陷害被指控犯罪,也就是民事纠纷刑事化。”田文昌说,“现在有一种现象,一些人为了更快地解决民事纠纷、经济利益之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对方诬陷为犯罪。”

    对于最后一种涉罪的情况,田文昌认为是由于现阶段有些法律法规界限不清造成的。

    “从刑法的角度讲,商家目前涉及到刑法的罪名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这些罪名多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而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涉及的罪名还包括税收方面的犯罪,如虚报注册、虚假出资、非法聚敛钱财以及非法经营等;还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如涉及枪支弹药,涉及窝藏、包庇、妨碍公务等。”最高人民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说。

    单民认为,客观来讲,国有企业负责人面对的组织纪律、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压力比民营企业家要大得多。民营企业的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松散,尤其是从以家族企业起家的,企业内部都是亲戚之间的关系,所以一旦失控,所涉及的领域相对较大。

    选择性执法或为诱因

    “在企业家涉罪愈来愈多的情况下,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些企业家确实存在原则性的问题。”对于企业家频频涉罪的原因,田文昌认为有两点,“第一是不怕死,第二是会送钱、敢送钱”。

    田文昌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涉罪的企业家是河南省周口地区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说,这个开发商没什么文化,就因为这一点,在法庭上还闹出了一个笑话。在开庭审理时,涉及到一份由这名开发商签字的文件,这名开发商说他没有签字。于是,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就让开发商看看文件上的名字是不是他写的。谁知道这名开发商竟提出让律师看,原因是他不会写字,平时的签名都是他照着画的。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办企业,就在于他敢送钱。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家都是这样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说,企业家,尤其是大企业家“出事”,有3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是企业家个人的原因。现在,不管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企业家大多是在一种急剧变化、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很多企业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当然,其中也有很多企业家受过很好的教育。”李曙光说,“第二个原因与现在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一些企业虽然有董事会,也有公司治理结构,但很多都是由企业家一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不管是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存在。所以,企业家犯罪,与公司组织主体、市场主体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

    李曙光说,第三个大的问题是社会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是导致企业家‘出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或者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原因”。

    针对法治环境,李曙光进一步解释说:“这里主要涉及到3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目前很多法律对民营企业、对整个社会经济、对商业的关注度还不够。第二个方面是法律的实施,这方面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选择性执法的出现。选择性执法与地方保护结合起来,与地方利益、地方官员的利益结合起来,就比较可怕。这也是不少企业家‘出事’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个方面,就是地方政府行为和官员行为的示范效应。很多企业家不去找市场,而是考虑如何找政府部门作为保护伞。”

    遏制企业家犯罪需完善法制

    如何有效治理企业家犯罪?

    “企业家犯罪现象不可能得到根除,任何国家的企业家都会出现铤而走险的情形,比如为了经济利益和钱。对这种现象,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但是,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企业家犯罪的现象不仅会对官员、对普通人有影响,对整个商业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家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李曙光说,“未来的中国还需要很多的企业家来支持发展,但是如果不接受已经‘出事’的企业家的经验教训,那么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影响会非常大。现在需要做的是改变社会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同时需要很好地打造市场主体的信用链条。”

    对此,单民也提出:“首先要经过思考推进市场经济深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商业氛围;其次要完善法制。很多企业家有冒险精神,但是冒险精神也应该在规则之内发挥作用。这就要求企业家要恪守企业道德、遵守商业伦理,尤其是增强守法意识。应该让企业家明白,他的行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对中国的企业家,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要求。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统一的标准在哪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说,现在,经常有人会批评一些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其实,过于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会将企业责任和政府部门的责任两者相混淆。

    夏业良认为,目前,一些企业家是因为有官方的背景才会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地位,这是一种不正常、不健康的现象。“只有通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在没有权力干预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才会具有长久生命力”。(记者赵丽)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