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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平称,有村民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末尾,新法制报记者看到,有9名村民签字画押。为了证实这9人确实是老李村小组的代表,李爱平还出示了一份盖有李家村委会公章的《会议纪要》,称“2010年9月22日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一致推选9人为代表,商谈山地租赁一事,9人代表全体村民意愿,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这9名村民作为代表一事,向记者反映情况的村民表示不认同:“那是村支书自己叫的人,不是我们选出来的代表。” 在合同中,并没有注明熊建勇租赁这块山林建设何物,只表明是“施工建设”。熊建勇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原准备建设一个粮食加工厂。” 但山地租赁已快一年时间了,并没有看到什么施工建设。 对此,熊建勇表示:“粮食加工厂到现在都没开始建设,是因为老百姓天天闹事,建不起来,我们也在为这事发愁。” 李爱平称:“挖土是把高山弄平整,好建厂。”当地村民则认为砍树、卖土“才是李爱平的目的”。 开挖山林未办审批手续 这份租赁合同第五条约定:“在开工期间,砍伐树木的砍伐证等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有义务协助。”同样,山地租赁合同第六条还约定,“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如需出卖土方,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出卖,但不得影响乙方施工建设。” 村民反映,山林上有着十多年树龄的杉树,村支书在砍伐时并未获得林业部门审批手续。 李爱平对此解释称,山上的树是很小的杉树,数量加起来不到10方,“不需要审批。” 李爱平又称:“国土局要求我们办临时用地手续,我们没办。”而熊建勇则称,国土部门曾派人到现场调查,没查出问题,“因为面积小,国土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8月23日,张巷镇党委委员丁勇平向新法制报记者表示:“老李村开挖山林和土地方面的手续肯定没有办理。” 李爱平告诉记者:“被老李村小组的一个村民买走了,竞标买的,然后卖给位于老李村的两家砖厂烧砖。” 对于竞标卖土,村民李明华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曾以1.5万元每亩的价格竞争,但最后仍被出1万元的人买走了,“李爱平说卖给谁就卖给谁。” 而李爱平则回应称,“人家当时就交了1万元钱,他(李明华)当时没带钱,带钱的买走了很正常。”
当地已成立工作组调查 李爱平介绍,树归老百姓所有,另外还补偿每棵8元给老百姓;而土则是按面积算,1万元一亩。 但村民所反映的情况却大相径庭,“我们没得到一棵树,他们直接卖掉了,我们谁去要树谁就会挨打。土更不止1万元一亩,这二三十亩的土至少可以卖到上百万元。钱全被村干部和老板分掉了,我们一分都没有得到过。” 此外,李爱平接受采访时对新法制报记者辩称:“与村民的冲突,是因为我们怕伤到村民,挖土机正在施工,为了不压到村民,我们才把村民抬走,我们没有打伤他们。”但新法制报记者在采访镇党委委员丁建平时,他表示:“我们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村民黄菊英,她脸上有淤青。” 对于村民质疑的幕后利益链的存在,李爱平表示,“丰城市纪检部门查过这个问题,我没有私自得一分钱,都在村小组的账上。” 对于此事的调查处理,丁勇平介绍,镇政府非常重视此事,多次实地调查,并在8月23日成立了专门调查此事的工作组,“林业、国土、公安、综治等有关部门都派了人。” 镇党委书记涂爱平表示:“该纠正的要纠正,出现违法的要依法处理。调查结果出来后会向村民反馈。”(新法制报 文/图 记者尹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