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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酒店挂“保护牌” 未经政府授权不得检查

时间:2011-09-11 15:52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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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悬挂的“保护牌”。

  “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近日,记者接到报料:安徽怀宁县有一家三星级酒店就挂着这样一块由县政府发的“保护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昨日赶赴怀宁进行了调查。

  探访:酒店高挂“保护牌”

  9月5日,记者赶到怀宁县独秀国际大酒店,果然看到了报料人所说的“保护牌”,它高高地挂在酒店总台后面的墙上,十分显眼。

  牌上有三行字,最上面写着“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中间是“保护牌”三个红色大字,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下方的一行小字:“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这块“保护牌”的落款是“中共怀宁县委、怀宁县人民政府”。

  “牌子是县政府发的。”一位总台服务员说,酒店是招商引资企业,这个“保护牌”他们已经悬挂好几年了。

  对于如此“保护牌”,当地居民感到疑惑。“职能部门要去检查酒店,还要经过政府批准才行?”居民李先生说。

  酒店:可免受一些骚扰

  随后,记者采访了这家酒店的执行总经理汪亚群。据她介绍,酒店2005年开业,是怀宁县政府从合肥招商引资企业。

  “保护牌是县政府发的,后来我们才挂起来。”汪亚群回忆说,2008年,他们与其他一些招商引资企业一起到县招商局领了这个“保护牌”。之前在怀宁县只要是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企业都有“保护牌”,而服务业只有他们这一家。“我们酒店经常招待一些客商,挂着这个牌子可以让客商看到县里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汪亚群坦言,外面企业到怀宁,人生地不熟,政府发这个“保护牌”是为了保护与照顾招商引资企业,让企业放心,免受不必要的骚扰。“以前会出现一些乱收费或者乱检查的事情,发‘保护牌’就能防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可以用保护牌搪塞过去。”

  不过,汪亚群表示,“保护牌”并不是保护企业做不法的事情,而是保护合法权益。“我们从来没有用保护牌当做特权,政府部门合法的检查、收费,我们都十分配合,他们也不需要向县政府报告。”

  当地公安部门说,这块“保护牌”对他们不起作用,“我们去检查,不会受这个保护牌的限制,完全依法办事”。

    部门:尽快回收“保护牌”

  5日,怀宁县招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保护牌”确系政府所发,主要针对一些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以前都是分批发放,怀宁县有数十企业领到了“保护牌”,主要都是工业企业。

  怀宁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发放“保护牌”的原委。他说,几年前,怀宁开始招商引资时,为了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资过来,“在那个特殊阶段就制定了保护政策”。他一再强调,“保护牌”只是防止有乱收费的事情发生,“是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违法的事情,绝对是依法办理”。同时,该负责人承认,保护牌上的表述确实存在不妥。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在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就废止了这项政策。昨日,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废止保护牌制度的通知,认定挂牌保护制度与国家环保法律明显抵触,对这项规定废止。废止时间是2011年1月份。

  既然已经废止了,那么酒店为啥还挂着呢?该负责人称,应该是工作存在疏漏,没有把废止通知发到各个领牌的企业,他们将尽快回收这块“保护牌”,以后再也不会下发“保护牌”。

  专家:不要好心办坏事

  当地居民曹先生说,发保护牌显然不合理,要保护好投资商的利益,绝不是靠几块“保护牌”就行的,关键是政府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安徽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系的周业柱教授说,保护牌的规定肯定与国家很多法律相冲突,政府为吸引外资的初衷是好的,但从长远看,这样做最终会事与愿违。周业柱认为,“保护牌”对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从而损害公平公开的市场机制,不利于建立健康有序的投资环境。同时,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下发“保护牌”,对社会公正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是弊大于利。文/图 据《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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