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女孩人间蒸发10年 检察院对疑似凶手"无尸不诉"引争议

时间:2011-10-14 10: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01年,北京房山县14岁女孩刘婷婷突然人间蒸发。八年之后,刘婷婷继母李某的儿子范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为了立功减刑的范某,举报当年母亲李某伙同崇某杀害了刘婷婷的犯罪行为。

  14岁女孩人间蒸发 检察院面对疑似凶手不起诉

  在警方进一步调查中,李、崇两人也向警方承认了杀人罪行,并讲出了埋尸地点。但因时隔太久,虽经办案人员挖地三尺,也没找到尸骨。这一重要物证成了这个案件的关键点,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由于没有找到尸骨,房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李、崇两人,并释放了他们。而刘婷婷生母高秋红却很难面对这样的结果。

  高秋红告诉记者,看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自己的脑子一片空白,“凶手亲口承认杀了人,怎么还会释放,没有找到尸骨就放人,被害人岂不冤死?”据了解,高秋红已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洪道德:“不起诉”源于“无证据不能定罪”

  凶手已经认罪,为什么不予起诉?这在很多人心中都会形成疑问。昨晚新闻纵横编辑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洪道德教授,他认为房山检察机关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依据了我国刑诉法中“只有被告人供述,无证据,不能定罪”这一原则:

  洪道德:检察院没有起诉是依据《刑事诉讼法》140条的第四款,经过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仍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就要对案件做出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显然本案在当地检察院看来,由于没有找到所谓的被害人的尸体,无法根据两个被告人的口供确定杀害失踪者的这个行为就一定在客观上发生过。因为刑事诉讼法46条还有这样一个规定,仅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够定罪和判刑,再加上法律又规定疑罪从无,基于这样几个法律规定,检察院最后的结果是不将这个案子提交法院审判。
现代法治中对刑事案件要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新《刑事诉讼法》草案中,也明确引进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法治国家通用的刑事证据标准。

  而就刘婷婷案件来说,合理的怀疑确实也很多。疑点一、虽然继母自认有罪,但可能是儿子范某急于“立功”,检举行为只是莫须有;疑点二、继母救子心切,背下这个黑锅;疑点三、刘婷婷的死亡并没有真正证实。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