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 (通讯员 朱润明)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警来到前不久刚被法院判处缓刑的杨某家,对其进行回访考察,又看到了杨某重新回到学校后脸上洋溢着的阳光般的笑容。 杨某今年16岁,在一次校园打斗中失手给对方造成重伤,2011年3月自首后羁押于市看守所,巨大的落差使得他情绪低落,整日以泪洗面。监所科干警在谈话中了解到,他本是一个勤奋的中学生,只是一时失手才导致犯罪,父母也因此非常伤心失望。检察官们想到:杨某仅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人生之路才刚刚起步,若长期关押可能会使他受到监室内不良思想的影响。为此,决定对其展开帮教,精心制定了帮教方案。多次找其谈话,帮助其正确面对问题,树立信心。主动联系其父母,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引导其积极向上。并多次走访其所在学校,了解杨某在校表现,并建议校方不要开除杨磊,保留他的学籍,重新接纳他返校学习。为了使杨某能够依法得到从轻处罚,早日返回校园,经过驻所检察官与校方的沟通、协调,学校向司法机关出具了杨某在校的一贯表现情况。监所科与本院批捕、公诉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启动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最终,杨某一案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庭宣判,法院考虑其具有自首、悔罪情节,结合校方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对其依法判处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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