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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少年不诉:谁来关怀如何帮教?

时间:2012-03-04 10:56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中国法律网
    “在检察院和社区帮助下,我儿子变开朗了,也愿意与我交流了。现在是大二学生。”回忆起儿子受帮教的日子,重庆市渝北区居民李翠(化名)流下感激的泪水。 

    “在传统机制下,由检察院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直接流入社会,由于缺乏教育和关怀,有可能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也不利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勇说。 

    鉴于此,渝北区检察院2009年初试行了“以检察关怀为主线,以社区帮教为中心,检察社区联动”的帮教机制,即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微罪不诉决定后,由案件承办人将有关材料送达涉案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由社区帮教人员对其进行帮助、教育,检察机关定期对帮教工作进行回访考察。 

    李翠与其子鲁浩(化名)正是微罪不诉帮教机制的受益者。2009年8月,鲁浩在一家手机店抢得一部手机后被抓获。此案移送至渝北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鲁浩道出了抢手机的原因:“父母对我关心不够,我想做出点轰动的举动,好吸引他们关注。” 

    “鲁浩初中刚毕业,鉴于是初犯,且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和微罪不诉决定。”沈迎春说,2009年至2010年9月,她联合社区相关人员通过义务劳动、家访和法治教育等对鲁浩进行帮教。渐渐地,鲁浩变得积极乐观起来,并在2010年考上大学。记者采访了解到,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渝北区检察院依托社区共对10余名微罪不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目前受帮教的未成年人无一再犯罪。 (本报重庆12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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