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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政法委决定:开展向马俊欣学习活动

时间:2012-03-04 22:42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高传伟 刘立新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刘立新)河南省委政法委近日下发《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该省政法系统掀起学习马俊欣的热潮。此前,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对学习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

    《决定》指出,马俊欣同志的事迹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示范引导作用。学习马俊欣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号召,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活动,要学习他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定信念,学习他身残志坚、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决定》要求河南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激励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马俊欣同志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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