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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16"维权宣传日十年背后:从个案维权到主题维权

时间:2013-05-07 16:43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姚卫东 摄

  

  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在看守所开展法律援助。姚卫东 摄

  “从现在开始、从你我开始,让我们共同携手,加入到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活动中去!”4月16日上午9时,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随着一份特殊倡议书的宣读,拉开了今年江西省检察机关“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宣传日序幕。当日,江西省三级监所检察部门、驻监所检察室及派出检察院在全省93个看守所、14个监狱共107个监所,分别同步开展了被监管人员维权宣传日活动。 

  从个案维权到主题维权 

  “有无牢头狱霸、有无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有无干警虐待勒索等问题,你们都可直接向在押人员维权岗反映……”抚州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抚州市看守所活动现场,问起被监管人员平日情况。同时,来自该院“巾帼文明岗”的6名女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向该所所有女性被监管人员送来一本《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手册》,并派发问卷调查表,按受法律咨询,回答在押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 

  被监管人员属于特殊人权,相比普通民众,自身权益更易受到侵犯,更难得到救济。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写入宪法。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做到在依法矫正被监管人员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问题。 

  率先破题的是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2004年4月16日,抚州市检察院将每年4月16日定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暨受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宣传日。2009年4月16日,江西省首个在押人员维权岗在抚州市南城县看守所挂牌成立。抚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出一条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在押人员维权绿色通道。为推广抚州维权模式,2009年,江西省检察院决定将每年4月16日定为“江西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日”,逐步实现了被监管人员维权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已是这一以全国首个省级检察院命名的“4.16”维权日走过的第5个年头。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2011年11月22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3名外籍犯罪嫌疑人。为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驻所检察人员及时启动了约见程序,通知翻译讲解我国诉讼程序,告知其羁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使他们对我国法律有所了解。3名外籍嫌疑人认真听取相关条文释义后,连声对检察人员说“OK”。 

  这是一个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典型个案。从驻所检察官进监所约谈,到来自民政、妇联、工会等相关单位初次探访;从高墙内法制教育课,到闹市区首次悬挂起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宣传条幅……10年时间的县市探索,5年时间的全省推广,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秩序的工作格局在江西省范围内已发生深刻变化,也得到了监所部门的理解与支持。抚州市看守所所长黄振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监所管理工作置身于检察机关监督之下,有利于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漏洞,使管理更加规范、文明。” 

  今年维权日活动中,抚州市将维权范围从被监管人员扩大到包括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首次将“4?16”宣传日活动从监所“墙内”推向“墙外”——抚州市综治委组织市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及特殊人群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员,一起来到当地人流密集的广场“摆摊设点”,为特殊人群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从一地做法到全省经验 

  以抚州为样本的被监管人员维权工作经验,经江西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经验被全省各地嫁接过去,如今,被监管人员维权活动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良好势头。“江西探索‘4?16’维权日影响力日益社会化,由检察院主导,多部门配合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工作已成为常规活动。”江西省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吴智勇介绍说。 

  南昌市检察院在2009年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换押制度专项检查、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2010年,开展在押人员劳动、健康专项检查;2011年,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如今,该市看守所的超期羁押现象已基本绝迹。 

  萍乡市检察院在市看守所联合成立了全省首家驻所检察法律援助中心,由市司法局选派的4名执业律师,每月定期到看守所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引导在押人员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为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在押人员无偿法律援助,并协助看守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景德镇、宜春、新余等地检察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4?16”活动,询问在押人员维权难题,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以来,全省三级监所检察部门共向被监管人员发放“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务公开”、“被监管人员权利和义务”、“检察官约见制度”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上法制维权教育课600余堂,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次,约见在押人员谈话4000余人,受理和处理在押人员合理诉求800余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1000余件次。 

  “维权日走过十年,墙内花香溢向墙外,有了党委和群众支持,如今,社会关注度更广、参与度更大,我们相信,今后维权日活动必定越走越宽广。”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信心十足地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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