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杭州12月20日电(记者 范跃红)今天,雾霾再度袭击杭州,一早,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就来到浙江省委统战部,向各民主党派浙江省委会、浙江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等情况,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在对该省检察机关纠正防范冤错案的做法纷纷“点赞”的同时,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保护环境”寄于厚望。 “省检察院勇于纠正冤错案,敢于剖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更善于从中吸取教训,建立防范冤错案的长效机制,值得肯定。”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主委、省人大副主任姒健敏说,他建议省检察院要把这些纠正、防范冤错案的做法通报给全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同步录像等现代科技,落实证据制度,这个做法好。要进一步借助外力,为防范冤错案提供科技支撑。”民革省委会主委、省政协副主席吴晶为检察机关“支招”。 “建议2014年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等民生热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民建i浙江省委会主委、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的建议得到与会不少代表的响应。“要加大力度查办和预防老百姓关心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农工党浙江省委会副主委、省人大常委方丽槐说。 与会人员都对浙江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通报,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依法纠正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等二起冤错案件后,先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严防冤假错案大讨论、制定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十八条意见,剖析问题、对照整改。重点围绕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运用,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模式,对于只有口供没有客观性证据的案件不予批捕、起诉,并且建立对法医、物证、司法会计等技术性证据的审查机制,在1651件案件中开展了审查。同时,会同省公安厅制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明确重大刑事案件录像要求及检察机关调阅、审查的操作性规定,对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予以排除。全省各级检察院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对案件中存在的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作出无罪不批捕296人,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1824人。 “在环境保护方面,浙江检察机关着眼推进全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对涉环保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动态研判机制,依法从快批捕非法排放污水、污染河流和地下水资源等犯罪229人,起诉462人;通过积极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调查等方式严肃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60人。”陈云龙通报说。他向与会人员介绍,2014年,浙江检察机关将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专题研究推进环保检察,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对关乎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通过加大办案力度、组织专项工作、加强案件剖析等来促进治理完善。 另据了解,从2009年至今,浙江省检察院已连续五年专题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意见,已成了一项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