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源头治腐 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源头治腐 >

谁为辉市城郊乡焦庄村书记李宪强撑着保护伞

时间:2013-05-29 12:0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焦庄村书记李宪强违法纪实

  ——中国法制新闻网、鸿飞
  ——中国百姓维权调查网、李浩
  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农村工作下发了第八个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号召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保农村公民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特别是一些掌握实权的村书记,只知有权,不知有法,对国家的法规政策视而不闻、听之任之,引起农业土地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承包内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村书记〕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村民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对此类案件,应审查村委会〔发包方〕收回土地有无法律明文规定,否则应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无效,造成承包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对外发包村民集体土地过程中,采取暗箱操作的方法,违反民主议定的原则,非法发包或强行发包,侵犯了村民的利益而引发的村民集体诉讼。对此类案件,法院应均依法认定承包合同无效。保护村民的集体利益。
  近日,一封封来自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的举报材料,相继以各种方式、反映到了多家媒体、强烈呼吁、要求法律为弱者撑起保护伞、农民的土地权不容侵犯、控告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焦庄村李宪强长期以来,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无法无天,肆意欺压无辜百姓,道德十分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多次向有关上级领导举报,不知何因,如此腐败的村书记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仍逍遥法外。
  据卫辉市城郊乡焦庄村多数村民集体反映李宪强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利用职权,侵权于民的事实如下:
  1、程书芳是城郊乡焦庄村村民,家有耕地5亩,2013年4月初,李宪强建造塑料大棚,欲用其家耕地与程书芳家的地置换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宪强于4月7日下午,用机器设备将程书芳耕地上的麦苗毁掉(两席地大约1亩多),程书芳的家人上前阻拦没有再毁。
  2013年4月8日的夜里10点左右,程书芳的兄弟媳妇段利琴听见施工车辆的声音后跑到房顶,看见这些车辆正在地里毁坏程书芳家的麦苗,便告知了李树军,李树军协同家人在到达地里前,这些车辆及其施工人员迅速逃离了现场。经查看又毁掉了大蒜约有1亩地,小麦约有2亩地,李树军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但接警人员以该案不是他们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出警。4月9日程书芳的爱人李树军找到李宪强询问情况时,李宪强对旋地的事实不予否认。2013年4月10日上午,李宪强的兄弟李宪华找程书芳协商赔偿时,程书芳要求李宪强协商,后李宪强赶到,程书芳找问李宪强为什么未经我们允许,偷偷将我地里的农作物毁坏,李宪强说:“我是为了赶工建大棚,占你的耕地1亩,一年赔偿你1000斤麦子的产量。”或者置换耕地,因置换在耕地属于劣等耕地,程书芳不同意置换,后向城郊乡政府反映,但乡政府予以拖延,现在李宪强的塑料大棚已在建设中,至今未停。
  2、自从李宪强上任以来,以村上的名义建造大棚十九座、占地70余亩、建牛厂一处占地30余亩、西地粮库占地60多亩、而归自己所有、假公济私,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严重侵犯了本村村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3、2009年李宪强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保护耕地,而他毁掉良田170余亩(把尚好的旱涝保收的良田变成了蛙地)严重违背国家的土地法规及政策:
  4、交通局、公路局、人民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而李宪强把公路分段卖给群众,并收费每份100元,从中获利,把人民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
  5、李宪强利用自己身为村支部书记的身份和职权,强行霸占土地200余亩,农民补贴一人所得。直接侵犯了村集体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6、打击报复举报人:“村民王纪忠,因举报李宪强,李在2012年1月6日夜间,用火焚烧王纪忠的蔬菜大棚,将即将出棚的芹菜毁于一旦,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元。
  7、2012年8月4日,强行将大棚用机械化拆除,毁坏柱子96根,竹杆130根,塑料布3米宽*34米,10米宽*34米,毁掉东西折价1700余元,成熟即收的玉米1亩,损坏予制板40余块,并挖坑埋掉,经济损失数万元。
  8、打击报复举报人,村民刘希生(现年67岁,爱人69岁,孙子是个孤儿)将本人享受的低保无辜被抹掉,致 刘处于水深火热,步履维艰,连温饱都难于解决之中。
  综上所述身为共产党员,村支部书记的李宪强,已经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起码党性和组织原则,其腐败行为已严重败坏了,党纪党风,村民们敢怒不敢言,怨声载道,深受其害,村民们数次维权,至今未果,世上哪有包青天,谁为公民鸣屈冤。
  不依法就是违法,按理当然要追究违法或不依法的法律责任,李宪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理应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望人民政府、执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权、依法纠错到河南卫辉,纠出城郊乡焦庄村的“县太爷”绳之于法,再次为敢于对法律抗衡、侵犯人权的腐败分子敲响法制的警钟、让正义的法槌敲出人民的心声、正义的判决、阳光执法、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