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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倡廉法纪规范入围条目

时间:2014-01-08 23:52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律网

  ■加强学员管理 禁搞小圈子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

  《规定》强调,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新办法明年启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财政部、外交部27日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办法是在2001年发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外事工作顺利开展。与12年前的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强化了对临时因公出国的计划审批和预算管理,进一步严控出国规模并规范经费管理。如新办法规定,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首次发布

  新华社11月27日受权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B2017年)》。

  这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在中共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战略工程。《纲要》提出,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党报党刊发行 严禁搭车摊派

  一些非党报党刊搭车发行,一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强行摊派或变换手法隐形摊派,严重扰乱报刊发行秩序,严重损害新闻媒体声誉,增加基层负担,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据新华社12月2日电,近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扩大发行范围,超越公费订阅范围和限额;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

  ■制止豪华铺张 提倡节俭办晚会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新华社12月19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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