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上号、类别填写错误。例如在申请时将注册号“”写为“”;将5类写为7类等。
2、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上商标注册人名义填写有误。例如某注册人名义已经变更,申请补证时仍然填写原来企业名义,该项申请待审查时,将会不予受理。公司。
3、商标已经被注销或撤销。例如某商标已于2005年7月注销,但申请人又于2007年3月份又申请提出补发变更证明,该申请将不予受理。
4、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中补发证明事项填写有误。例如该申请中,某注册商标只办理过变更企业名义的事项,但申请人却要求补发转让证明,因此,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中应当填写清楚需要补发的是何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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