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15 分 - 提问时间:2011-12-27 12:12:23
我与丈夫签的协议有效吗?离婚时怎样分割?丈夫能反悔吗?标签:【 】 99年我与丈夫再婚,丈夫与前妻离婚时身无分文,婚前丈夫与我签订了财产约定将他婚前住房一套为夫妻婚后的,另一处房产(农村旧房宅基地是他前妻名字分割建房)丈夫已经借钱在做,我与丈夫结婚后,丈夫要我借钱续建该房为共同财产,建房债务都要共同承担,抚养儿子也要共同承担,我们共同抚养他儿子读自费大学五年,建房债务还清后,丈夫又要我帮儿子借钱在另一个城里买房;2006年我与丈夫再次协议:看看糖尿病如何食疗。他儿子是我夫妻俩共同抚养的,学习公司。并对读书费、买房付款列出了清单,再次协议将我们一直居住的房子、共同借钱做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十几年后丈夫病重后,我与丈夫住的房子面临拆迁,我不知道债务追讨 。丈夫的儿子将房产证在我手上抢走,并将他父亲抢走,现在丈夫与他儿子起诉与我离婚,并说“现在法律有规定我们的住房是他,我们的协议没有履行,房产在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请问我与丈夫签的协议有效吗?离婚时怎样分割?丈夫能反悔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