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读之一:总则 2011-02-25 公司法解读之一:总则 2011-02-24 公司法解读之一:总则 2011-02-20 一、公司法的规范对象(第二条) 我国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设立于中国境内的①有限责任公司和②股分有限公司两品类型。 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分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归属"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联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儿上,可以以为他是基于合股企业和股分有限公司之间的;股分有限公司纯粹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联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跟着市场经济的慢慢发展,现代公司轨制理念的日渐普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日臻完善,公司的人合因素正日趋缩小,而资合因素却愈来愈扩大并深入人心,因此,某些发达国度的公司法已把以上两种公司类型合二为一,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于股分公司(比如日本)。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分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让渡出资有限制,需要颠末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分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让渡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让渡。 4、有限责任公司不克不及公然召募股分,不克不及刊行股票,而股分有限公司可以公然刊行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不消向社会公然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分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然其财务状况。 二、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第三条) 1、公司的无限责任 公司作为拟制人、企业法人,有自力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必需以其全部产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的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分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相对于性 公司股东如果以其小我私人资产对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则必需对此类公司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此种担保责任超越了股东的出资额或其认购的股分,严重时,有可能转化为无限连带责任。 三、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包孕以下三种①资产收益权,②管理者选择权,和③重大决策的参与权。 四、公司的设立原则(第六至第十条) 1、公司设立的挂号原则 设立公司,该当依法向公司挂号机关申请设立挂号。 2、公司设立的审批前置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划定设立公司必需报经批准的,该当在公司挂号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的类型可变动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变动为股分有限公司,该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分有限公司的条件。股分有限公司变动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公司变动后债权债务的承继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变动为股分有限公司的,或者股分有限公司变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动前的债权、债务由变动后的公司承继。 五、公司章则(第10月1日至十二条) 1、公司章则的约束力 设立公司必需依法拟定公司章则。公司章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公司章则的挂号和变动 公司的经营规模由公司章则划定,并依法挂号。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则,转变经营规模,可是该当办理变动挂号。 公司的经营规模中归属法律、行政法规划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该当依法颠末批准。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则的划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动,该当办理变动挂号。公司。 七、分公司与子公司(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该当向公司挂号机关申请挂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涉及平易近法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历,依法自力承担涉及平易近法的责任。 八、公司的对外投资、担保权力(第十五条至十六条) 1、公司的再投资权力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可是,除法律另有划定外,不患上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的担保权力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则的划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则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划定的,不患上超过划定的限额。 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现实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限制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现实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需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前款划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划定的现实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患上参加前款划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集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由历程。 九、公司工会的配备布置(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群众平易近主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公司该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人为、事情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署团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涉及法律的划定,经由历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平易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和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拟定重要的规章轨制时,该当听取公司工会的定见,并经由历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定见和建议。 10、公司党组织的建立(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则的划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该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自力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划定(第二十至二10月1日条) 公司股东该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患上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患上滥用公司法人自力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资产评估 。 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自力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公司关联人经由历程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责任(第二10月1日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患上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背反前款划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该当承担补偿责任。 十三、涉及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内容、程序疵瑕的划定(第二十二条) 1、内容背法失效原则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定内容背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失效。 2、内容背反章则和程序背法、背反章则时的裁撤请求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集会召集程序、表决体式格式背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则,或者决定内容背反公司章则的,股东可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群众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划定提告状讼的,群众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已办理变动挂号的,群众法院宣告该决定失效或者撤销该决定后,公司该当向公司挂号机关申请撤销变动挂号。 MSN空间完美搬场到新浪博客! 历史上的今天: 公司法解读之一:总则2011-02-20 历史上的今天: 【新规速递】《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011-02-2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