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办保险 最牛员工寄信声明炒公司鱿鱼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user3 时间:2011-03-30当初看中了诱人的薪资条件,陈女士从原来的保险公司跳槽到了另一家新成立的财险公司。谁知一年过去了,当初承诺的签劳动合同、办社保一个没兑现,连原来有的基本工资也莫名停发了。今年2月,陈女士给财险公司寄去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又将公司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 保险业务员没办社保 据陈女士的代理律师、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陈女士做保险业务员的时间不短了。原来那家保险公司不仅和她签了正规的保险合同,也一直为她缴纳社会保险。 2007年底,一家老牌保险公司新筹办的财险公司开始在南京招兵买马。也许是非常看好财险的市场前景,他们许下了“高基本工资+高比例提成”的诱人条件,也承诺会签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以此将包括陈女士在内的一大批成熟保险业务员收至麾下。 然而公司的经营状况却远远没有当初设想的那么好。大约从去年10月开始,陈女士和同事们发现,自己遭遇了“变相减薪”:每月近2000元的基本工资被停发了,只保留了业务提成。此外,和财险公司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也都迟迟没有着落。公司。 今年2月,心灰意冷的陈女士在咨询了劳动争议专业律师之后,向公司寄出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然后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5月,由于仲裁机构未能在法定时间内结案,陈女士和同事又将财险公司告上南京玄武区法院,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基本工资等共计2.8万余元。 保险公司说她不是员工 财险公司却认为,自己用不着和陈女士签劳动合同,因为她根本不是自己的员工,而只是公司的一名保险代理罢了。 律师介绍,事实上,关于陈女士究竟是保险公司的员工还是保险代理,中国保监会早在相关问题的答复函中明确,保险代理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必须持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二是必须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协议。而这两条,陈女士都不具备。因此,就算财险公司没有和陈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对比一下债务追讨 。也和陈女士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认定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陈女士提供的工作证、工资卡账户明细清单等证据,可以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法院予以支持。但陈女士要财险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会保险费等的请求,因不属劳动争议案件涉理范围,法院不予处理。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财险公司需支付陈女士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共计1.3万余元。据律师介绍,目前财险公司已向南京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文中人物为化名)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余联刚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来成功办理了上百起各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是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把“忠于当事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作为执业理念。※在婚姻家庭领域,本律师负责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方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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