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权1. 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2. 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 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监事会的法律规定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听听上市公司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法律中监事会到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