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公司合并分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时间:2012-02-04 04:33来源:丝路花雨 作者:太多月 中国法律网
相关搜索: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变更类型:

1、公司合并或企业兼并:

①吸收合并为"A公司+B公司=A公司""B公司的全部财产和债权债务由A公司接收,B公司解散并注销;"

②新设合并为"A公司+B公司=C公司""A、B公司的全部财产和债权债务由C公司接收,A、B公司均解散并注销;"

2、公司分立:

①新设分立为"A公司=B公司+C公司"B、C公司为新注册的公司,A公司申请注销登记,B、C公司分别或共同申请变更登记。

②派生分立为"A公司=A公司+B公司","A公司续存,B公司为新注册公司,A、B公司共同申请变更登记。

二、前置条件:

①完成地籍调查、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

②调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应先进入处置程序;

三、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合并(或分立)各方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合并方(或分立方)为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合并(或分立)的批准材料;

2、合并(或分立)协议原件;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合并(或分立)证明;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合并(或分立)前后的相关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6、企业分立涉及土地分割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分割方案;

7、合并(或分立)前后的相关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8、新土地使用者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9、原土地使用者及新土地使用者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其中原土地使用者需提供2份,新土地使用者提供1份;

10、委托代理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其中原土地使用者需提供2份,新土地使用者提供1份;

11、新土地使用者地籍测量面积成果资料1本,宗地图2张,地籍图1套(均为原件,武汉市勘测院开发区分院);

12、如原土地证发证时未作地籍测量的,应提交新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内贴权属调查图纸一张);

13、税费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税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地税局办理;

14、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土地使用者还应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15、其它材料;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