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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有限公司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与股东增资减资的程序

时间:2012-02-04 04:39来源:我是爱哭鬼 作者:Christorpher 中国法律网
金铭石家庄工商注册服务中心-每日一课-股份制有限公司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与股东增资减资的程序

一、股份制有限公司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拟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二、关于各位股东增资和减资的条件和程序

1、增资或减资的条件

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

2、增资或减资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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