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滑轮板车伤人 多句话让车主少赔三成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user3 时间:2011-03-28农贸市场拥挤不堪,滑轮板车穿行其中,显得危险重重。钟大妈拉车时就伤到了来买肉的申大妈,为了赔偿问题,两人闹上了法庭。 昨日记者获悉,由于钟大妈一路喊着“来了哟,看到走哦”,法院判决她少负担三成的赔偿责任。 一转身 谁知身后有辆车 55岁的申大妈住在江北区五里店附近。 去年12月14日中午1时许,申大妈到五里店农贸市场买肉。买完肉转身准备离开,谁知身后有一辆滑轮板车,由于车身只有约20厘米高,申大妈没有及时发现,就被板车绊了一下,整个身子扑倒在板车上,右手撑地,导致右手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 申大妈当即来到长安医院,被诊断为右侧桡骨远端骨折,花了600元。随后,申大妈又到三二四医院、医院进行治疗、复查。 今年5月,申大妈最后一次复查。之后,她要求钟大妈赔偿,无果。 一路喊 来了哟,看到走 今年7月,申大妈起诉到江北区法院,提出1.1万多元的赔偿。 被告钟大妈59岁,与儿子在农贸市场经营副食品门市。她说,当天她拉着滑轮板车到仓库出货,由于市场内人太多,她一路走,一路喊“来了哟,看到走哦”,目的是想提醒大家,小心被板车绊倒。走到肉摊旁,由于前面的人实在太多,她只好停下来,嘴里还在喊着“看到起哦”。 “我不断地提醒,她(指申大妈)就应该在转身时注意看路。”钟大妈认为,申大妈之所以被绊倒,其中一半原因是她没有注意观察。另外,申大妈受伤后,她还将其送到医院,垫付了600多元医疗费。 一句话 让她少担三成责 事情闹到法院,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判决钟大妈承担七成责,申大妈自担三成责。 法院认为,钟大妈拉着对人有一定危险的滑轮板车过路,虽然一路上不断地提醒行人,注意到了一定的安全提醒义务,但这种提醒不足以有效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所以,她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申大妈走路时没注意到提醒,也没有注意观察,导致绊倒受伤,也有一定过错。 对于申大妈提出的误工费,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认可。最后,法院判决钟大妈支付1323元给申大妈。“来了哟,看到走哦”这句话让钟大妈少赔了567元。 记者 莫雪庆 注意这些细节 可能让你少担责 “如果你端着开水在人群中走,如果你拿着玻璃在人群中走……这些不易被注意到而又对他人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可能给你带来不小的损失,但如果你在端开水时大声提醒:小心哦,开水烫背哦,或者玻璃上贴上纸条:小心玻璃等,你就尽到了一定的安全提醒义务。”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说,在危险品不慎使他人受到伤害时,这些小细节可使你免责或免除部分责任。 李律师还表示,假如钟大妈将板车放在一个停放板车的地方,上面还立有一个提醒牌,即便有人被板车绊倒受伤,钟大妈没有一点责任。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李忠泽/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六年以来,承办了数百起法律事务,具备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擅长民商、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敢说敢辩、善思善谋;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思想阅历,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信仰,竭尽全力为当事人赢得合法利益。...[]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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