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男方取了来自县城的女方,有一儿一女,儿子读初一,女儿读高一。家庭有承包制农田两亩,男方建筑工(非正式工,经常自由组合工队做建筑事业),女方无固定职业。男方正常情况每月做建筑工收入1800元人民币,且农田继续种植。男方爱惜女方,在第二个孩子出世后自愿做结扎手术。女方前几年曾做过幼儿园教师两年,怀疑女方就是这期间开始有婚外恋的苗头。家庭层一度和睦,从2011年7月份开始,女方经常不在家居住而与情夫同居(虽是知晓,但没有直接的证据),最近一两个月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至此,实际上家庭已经知道女方有婚外情,有人曾见过女方与第三者在一起,有亲密动作。女方多次索要户口簿,要求离婚。公司。男方不予,男方和善,不无过错,一心维持家庭完整。男方从小对子女的抚养关爱比女方多,尽心,例如家务活,农田活,学费,生活费都付出较多,女方也尽有义务,但并不尽心。子女,男女双方服务甚至整个家族的人都反对离婚。请问律师男方该如何争取最大的权利?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