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二),1.非公司制企业改造,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公司制改建,且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才能免征契税。 2.公司制改造要考虑两种情形。其实 商业犯罪 。一是公司制改造必须是企业整体改建。融资 。整体改建,是指改建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改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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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禁止令十三条”的实务解读 东方法眼 本文试从以下五个方面,紧紧围绕实务、实用层面进行业务解读。 一、禁止令的法律性质; 二、禁止令的法律突破; 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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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视角:债转股新规解读 中国会计视野网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抛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不仅是司法界的大事件——《公司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财税界也将随着债转股实例的涌现,出现研讨的诸多焦点,笔者试解读如下,以求抛砖引玉。 对上述定义,笔者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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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帮考网 年国家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一是开辟进出互补的教育渠道,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解读《物权法》、《公司法》等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二是积极安排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通过法律文书点评、办案心得交流、案件评查通报等栏目,强化业务学习,促进共同提高,鼓励干警进行学历深造; 刘贵祥法官做客民商法前沿论坛 解读外商投资纠纷若干疑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专题报告,由权威法律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梁上上教授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部主任胡明远律师做主题演讲和案例分析,对开办公司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性问题做出精辟 秀屿法院:打造“三个文化”初见成效,首先,刘贵祥法官解读了《公司法》第218条。《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刘法官指出,本条中所称“法律”应采狭义概念, 解读财税[2012]4号:改组、改制契税征免界限明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解读 □施巍峰 徐曼妮 郑炜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条旨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股权转让及股权优先购买权。笔者认为, 我的公司谁作主?法律专家31日解读《公司法》,解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不断深入,涉及工商登记的问题逐渐增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税务律师视角:债转股新规解读,【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责任编辑:admin) |